深圳發布第二批抗疫科研攻關項目懸賞標的
繼今年2月底發布首批懸賞標的后,7月7日,深圳市科創委發出第二批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治”科研攻關項目懸賞指南的通知。
第二批懸賞項目包括11大類,涉及藥物研發、病原檢測、救治設備關鍵技術研發等,資助金額在500萬元到3000萬元之間,均規定了明確的考核指標。其中,資助強度達3000萬元的“新冠肺炎的預防性疫苗研發”項目實施期限為24個月,要求建立候選疫苗庫,完成藥學研究,完成疫苗的臨床前動物實驗;取得臨床試驗默示許可,完成臨床需求的疫苗生產制備和檢定;完成臨床試驗和總結;疫苗接種后保護性中和抗體的陽轉率≥80%;完成上市注冊申請,獲得生產批件。
據介紹,牽頭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別合作區)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、科研機構、醫療衛生機構、企業,或香港公營科研機構(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、根據《專上學院條例》(第320章)注冊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等)。
申報單位中要求至少一家企業參與,涉及藥物或疫苗研發的項目,要求申報單位(含合作單位)至少有一家企業具備藥物或疫苗研發的基礎和條件。
此次科研攻關優先支持產學研用合作,鼓勵牽頭申報單位會同國內外高校、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申報,合作單位不超過5個。
申報者需要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,網上填報受理時間為7月7日至8月6日。
與其他扶持計劃相比,順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科研特殊要求而生的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治”科研攻關項目在資助方式上的創新備受關注。其中,“賽馬式資助”是指針對同一懸賞標的,經專家論證和處室核查后有兩個以上牽頭單位獲得立項的,采用“賽馬式”資助。同一個項目,參與“賽馬”的牽頭單位不超過3個。項目立項后,先給予每個牽頭單位資助金額20%(最高不超過500萬元)的首筆經費;按考核時間組織專家考核,業務處室提出意見。對考核后決定繼續支持的,給予第二筆資助經費。
今年2月29日,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防治科研攻關項目發布了首批懸賞標的,“新冠病毒全自動高通量診斷設備及試劑的研發”及“新冠病毒的現場快速篩查設備及試劑的研發”成為首批標的。(記者 王海榮)
【更新時間:2022-5-20】